于海关取消代理报关企业的报关权

发布时间:

2012-11-27


  代理报关企业如有下列情事之一,海关取消其报关权:

  (1)原有情况发生变化,已不具备本规定第五条所列条件的;

  (2)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情事之一,情节严重的;

  (3)有走私行为的;

  (4)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;

  (5)有其他原因需取消报关权的。